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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部署与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部署与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为提升危险废物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到处置的全过程可追溯、可监控,我单位拟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的部署与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经前期调研与论证,现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部署和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物联网感知设备(如智能称重、电子标签、视频监控、环境传感器等)的部署、系统平台软件的部署与集成、以及长期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运维服务涵盖系统监控、故障处理、数据备份、安全防护、功能优化升级及技术支持等,确保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技术连续性与系统唯一性:本项目是在现有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框架下的深度拓展与升级。拟采购的服务需与本单位已建成并运行的核心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与数据深度融合。原系统承建商掌握了系统的核心架构、数据接口协议及专属集成技术,其提供的物联网部署方案与运维服务能确保技术路线的统一性和业务数据的连续性,避免因更换服务商导致的系统不兼容、数据迁移风险及业务中断。
  2. 知识产权与专有技术:系统的部分关键模块、数据交换标准及物联网设备控制协议为原服务商所专有,其他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合法获得或掌握,从而无法提供同等质量且满足无缝集成要求的服务。
  3. 应急响应与安全保障的特殊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涉及重大环境安全,对系统的实时性、稳定性及安全保密性要求极高。原服务商熟悉系统历史问题与脆弱点,能提供最快速、最有效的应急响应和故障排除服务,保障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此服务连续性优势是其他新供应商难以在短时间内具备的。
  4. 市场供应情况:经广泛市场调查,目前能同时满足本项目中物联网硬件深度集成、现有平台无缝兼容、并提供长期高标准定制化运维服务的供应商仅有原系统承建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请在此处填写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全称]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异议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依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填写采购单位全称]
联系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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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3 1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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