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的规定,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各服务单位应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收费或违规加价。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价格调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已作下调。其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作为税控系统持续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其服务价格也相应调整。各相关服务单位应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收取维护服务费用,并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降价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采取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广大纳税人及时知晓并享受政策红利。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
请各地、各部门及相关服务单位遵照执行,确保政策顺利实施,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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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02:25:33